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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幼机构要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

更新:2021-05-09 10:57:50 浏览:51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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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转载: 健康报 

 

       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《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2年,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,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、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;到2025年,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,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。

 

       据介绍,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,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、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,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。

 

       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以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为抓手,引导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,落实《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》,将“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”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。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,做优做强中医妇科、中医儿科等专科,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,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,带动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。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,组织开展中药熏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。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,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,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。

 

       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,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,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培养。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“沉下去”“走出去”,鼓励成立妇幼中医药专科联盟,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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