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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起,这一事关中医药的重要条例正式实施!

更新:2021-05-09 10:59:01 浏览:56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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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转载: 制药网 

 

       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,该省自“十二五”规划以来便将医药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,中医药是重点方向之一,随着各项专项政策相继出台,持续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。《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(2017—2030年)》提出: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的目标。规划明确了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、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、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、发展壮大中药产业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海外发展六项重点任务。

 

  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我国服务贸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据悉,《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共9章74条,从管理体制、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、金融服务、“一带一路”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、推进西部大开发、服务与监管、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。从内容来看,该《条例》也强调要推进中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,为中医药等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提供便利,推动中医药等相融合的新业态发展等。

 

  《条例》明确,自贸试验区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放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,推进技术、文化以及中医药、健康养老等服务贸易发展。自贸试验区应当设置商标受理窗口,为技术贸易、文化贸易以及专 利转化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中医药等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提供便利。

 

  《条例》第四十八条提出,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旅游合作,开发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和精品旅游线路,推动旅游与研学、工业、文化、商业、生态、中医药等相融合的新业态发展。

 

  根据《条例》第五十条,自贸试验区鼓励区内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中医药中心,建立和完善境外营销网络,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和中医药技术推广,推进中医药国际服务标准建设。同时,建设中医药健康养生国际综合服务平台,促进医养与旅游、文化、教育融合发展。鼓励外国留学生来陕学习研究中医药学。

 

  另外文件还规定,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,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试验活动。对在创新试验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
 

  据悉,陕西自贸试验区自2017年4月揭牌运行以来,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制度创新,有效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,形成创新案例511个,21项改革创新成果已在全国复制推广。其中在中医药服务贸易方面,该试验区的浐灞生态区功能区联合区内西安中医脑病医院,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建立中医药诊疗中心,推动中医药治疗方案、中医药特色产品和中医药特色服务“走出去”,推动了中医药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发展,扩大了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,为中医药国际传播提供了新路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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